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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V公司购并的败笔
1984年,美国钢铁企业LTV公司收购了"共和国钢铁公司 "。公司董事长雷蒙德.海认为收购成功之后,公司将可以大量节约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令LTV 引以为荣的是LTV将成为美国第二大钢铁生产商,在某些关键性的产品领域, 还会坐上第一把交椅。 雷蒙德.海收购"共和国钢铁公司"的决心来自1978年LTV收购"莱克斯公司"的成功。海收购“莱克斯公司”主要是为了获得"扬斯敦钢板与钢管公司"。莱克斯公司虽然有6.59亿美元的债务,但当时钢铁业普遍景气,美国经济也处于上升阶段, 莱克斯公司很快也显示出一片兴旺的景象。 然而这一次收购可并不同于1978年的情况。1986年,美国钢铁业开始步入困境,钢的价格急剧下跌,外国钢铁大量拥入美国市场。而且LTV 收购共和钢铁公司的交易引起了美国司法部的注意。根据反托拉斯法,司法部对LTV进行调查, 这使得这桩交易被拖延了9个月,给LTV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事实证明LTV的这次收购实则败笔.本来LTV 收购共和钢铁公司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而事实上他们也的确从新公司的成本开支中节省出3亿美元。 但由于钢价下跌,这点成绩也化为乌有。而共和公司7亿美元的债务却给LTV 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仅利息支出一项,每年就要增加成本费用1.64亿美元,加上LTV 与共和公司之间围绕收购产生的地盘和战略问题争论不休,LTV已是步履蹒跚。到1986年,LTV亏损高达18亿美元的短期政府养老金债券。LTV走投无路只好申请《破产法》第11 章的保护,这样,在短短的两年之后,LTV对"共和钢铁公司"的收购便以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破产申请案之一而告终。 结论: 收购和兼并作为形成紧密联盟的主要手段,在操作上比仅仅组成松散联盟要复杂的多,因为它涉及到二合一的问题。而且购并必须达到1+1>2的结果,否则购并就没有任何意义。 许多钢铁专家都认为,LTV对共和公司的收购是极不明智的。从70年代到80 年代,整个钢铁业基本处于一种不景气的状态。在此情况下,应该做的是缩小生产规模,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而LTV却反其道而行之, 不但没有改进其低劣的管理水平,还背上大量的债务去收购从军用车辆到油田设备的一切,炼钢技术也没有任何突破。因此,LTV的破产纯属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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