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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换人 投资泡汤
吉林"新宇"在农安县有线项目上人财两空 新宇集团是吉林省大型民营企业之一,拥有总资产4亿元人民币。今年以来该集团与农安广电局的投资纠纷吵得全省皆知,众说纷纭。记者进了深入采访,个中原委,耐人寻味,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 等闲平地风波起 据新宇集团农安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刘双全总经理介绍: 农安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开始筹建是在1999年12月份, 当时农安县广电局邹兆臣副局长找到我们公司,提出合资,几次接触之后,在同年的12月25 号就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约定由农安县广播电视管理局、长春新宇工贸有限公司、赵春学等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农安县有线电视网络有线责任公司。投资总额为744万元,其中农安县广电局出资327.36万元,占44%的股份;自然人出资104.16万元,占14%的股份。 同年12月28日,我拿去30万现金,这是赵春学个人投资30万,今年1月6 号这一天我们公司的投资款和自然投资人的投资款全部到位。1月11 日工商部门批准和核发了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6月,邹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停止工作。 不久,农安县任命了新的广电局局长。8月4日,广电局的新任局长杨玉军到我们公司来找我们董事长谈话,意思就是我们现在不想和你们合作了,希望你们能够撤股。当时我们董事长就问他,你让我们撤股,究竟有什么理由?他只是说,现在职工对这个事情反映很强烈,说邹把有线电视台给卖了。 根据农安方面要求我们撤股的意见,我集团公司于8月12 日向长春市委米凤君书记和李述市长呈报了《关于农安县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报告》, 米凤君书记批转负责文教的占月昌副书记阅办。8月17日,战月昌书记批示:"新宇集团是个有实力的集团公司,市有线网络建设与他们合作是顺利的,希望你们能继续合作,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互惠互利,发展广电事业。"批示很快转达到了农安县。 是否存在"假投资"? 在此期间,8月中旬,农安广电局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投诉,称验资不实。 具体负责验资的吉林长兴会计师事务所赵仁芳所长向记者介绍了具体验资经过: 今年1月6日,当时农安县广电局副局长邹兆臣来我事务所申请验资。 申请验证744万元,最后我们验证了711万元,有33万元自然投资人赵春学的投资款没有提供银行进帐单,我们未予验证。1月7日,我出具了711万元的验资报告。 1月16日,邹又来我事务所,要求修改验资报告中的投资比例,并说,赵春学的 33万元投资款已进入广电局的财务科,记在帐上,作为公司的开办费已经花掉了, 但确已到位。我方要求其提供原始收据,否则不能为其验证这33万元。但邹说:" 现在我急于注册,早一天注册,早一天营业。我广电局机关说给你把收据拿来,一定拿来 !"考虑到为企业着想,确实是早一天营业早一天获益,另外以邹广电局局长的身份, 应该日后补交没有问题,我们就于1月17日,出具了第二份验资报告,验资744万元,以原来的文号发出。 但邹事后一直未给我们补送这 33万元的单据。这样我们就去农安广电局索取,但未能拿来,广电局给我们的答复是,因邹涉嫌经济问题,农安广电局的帐已被查封。 这时候,为了维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验资报告必须得撤了。8月23日,我会计师事务所以自然人赵春学33万元投资款未提供银行进帐单和该公司成立未经省广电部门批准(验资时间为1月,广电总局要求报批的广发计字[2000]93号文件2月23日下达)为由,声明撤销了验资报告。 那么自然人赵春学的33万元投资款究竟到没到位呢?农安县广电局杨局长给了记者肯定的答复:确已到位。 集体拆台人为哪般? 接下来,整个事件可谓急转直下: 正在新宇集团和自然人与长兴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协调的时候,9月19日, 农安县工商局依据长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声明, 对农安县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堂而皇之地作出了釜底抽薪的行政处罚----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0万元。 这一处罚决定完全无视33万元投资款实际到位的事实, 竟拿法律玩起了文字游戏,"依法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了明显偏重的最高惩罚。 同时必须指出的是,农安县工商局是依据长兴会计师事务所1月7 日所出具吉长会所验字[2000]第2号验资报告办理的公司注册登记,这份验资报告中根本没涉及自然人赵春学的33万元投资款,即使这笔钱有问题,对工商注册也丝毫没有影响。农安县工商局为什么要给红火热烈的有线网络公司事业倾下一桶冰水?! 更让人气愤的是,按照行政处罚法律程序,在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之前三天, 须给处罚单位下达通知书,15号听证通知书下来后,广电局的人收到,新宇这边毫不知情,直接面对的是处罚决定,新宇根本没能行使申请听证的权利。 9月21日,农安广电局单方面召开员工会议,宣布:"一,由原公司工程部经理王兴宇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二,停止公司出纳等人人工作;三,公司所有收费不得交公司财务部,另指定专人收缴。"径直将网络公司收为已有。 9月27日,农安县政府也走上前台,致函吉林省市新闻管理部门,对该投资纠纷表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发计字[2000]93号文件中第三条规定:" 严禁未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擅自以合股方式融资建设经营有线电视网络……正在筹划的,必须立即停止。已经出现违规的,必须予以纠正。" 三方融资开办的农安县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属违规行为。在纠正之列。因此,我们也认为农安县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依法应该取消。 该公司成立于该文件下发之前,未报省级以上广电部门批准,确属纠正之列,但只需从速报批就是了,正如战月昌书记所说,“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必须取消? 各诉衷肠令人愁 10月12日,记者赴农安采访,在农安广电局与新任杨局长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新宇和自然人的投资是否有假? 杨:新宇和自然人投入一共416万,都接到了,以前合作也比较愉快。后来不合作主要是因为执照被吊销。 ----如果不吊销执照还能不能继续合作? 杨:不吊销执照我不想合作也没招儿,起码的法律观念得有, 单方面撕毁合同得承担后果,另外严格来讲你也撕毁不了。农安有线电视台,农安广电局有它的特殊情况和背景。不用别人来管,我们自己管,一年收入也是那么多,发展用户也是那么多。那为啥这块利益还给别人56%呢?职工意见大就大在这儿。 (记者明显感到这段话前后矛盾,不免愣住,半天才又追回) ----能不能按照战书记的指示解决这个问题? 杨:不能!广播局有能力把农安有线电视事业办好,用不着再引进资金。 (记者不相信农安广电局的财政状况会比长春的更好,长春有线尚且需要引资发展,农安情况能特殊到哪儿去?另悉,目前改造有线网络铺设光缆需要巨额投入,农安广电局的支付能力十分令人怀疑。实在忍不住,又问) ----您也谈到前面的合作挺好,现在还有没有峰回路转的余地? 杨:我看不行。现在再合资职工都不会答应。 ----为什么? 杨:名义上是合资,实际上不就是像职工说的"给卖了"么?把这钱都还饥荒了(在农安县政府采访时,胡亚民县长告诉记者,农安县广电局前任邹某在任期间, 广电局欠外债1000万元,新宇集团和自然人的400余万投资款到位后, 很快被邹某还了广电局的债务。奇怪的是,还饥荒的400多是新宇集团和自然人的, 完全没有用到农安有线的钱职工有什么不满意的?)。 现在把农安有线电视台"卖"了,农安有线广播电视事业那就算完了,职工看着就没有希望了。因为大规模的前期投资都投完了, 今后就是怎么滚动发展的问题了。现在这时候你再合作,已经不需要吸引那么多的资金了。就是说没有这个必要了。 你比如说争100万块钱,这100万应该都是农安有线电视台的,你再给人家 56万,咱们就剩40多万,没有这个必要。如果用这56万买进设备,咱们还剩40多万, 根本就没有合资的必要! 杨局长又表示,欠新宇集团和自然人的400多万投资款和职工内部集资40 万元,广电局会放到第一位,积极偿还。问及具体还款计划,杨局长对曰:工作太忙,还未制定。 新宇集团对此事又有何评价? 新宇集团董事长杨新宇按捺不住激愤的情绪,直言不讳:“我觉着太憋气了!我的投资款没了,人员给我解散了,牌子给摘掉了,啥都没有了,现在想说话还没地方说。农安县有关部门当时是找谁谁都回避,谁都躲起来,就是不理我们,我们没法和人家去主动协调去。包括县里领导,你一听说是有线网络公司的事来找来了,找谁都找不到。” “这件事情到现在是愈演愈烈,前两天农安来电话,他们局长催我们倒房子,当时我方说,现在不是倒房子的时候,应该你把这个事情有个了结了,然后你不需要倒房子也给你倒出来了。直到现在,没有拿出一个要求我方撤股后如何退付新宇集团及自然人所投资金及赔偿相关损失的方案。400 多万不知什么时候能还回来。资金进去后,反过来你们大打出手。先把‘钱’弄进来,再把人‘撵’出去,你们农安县创造的是什么经济发展软环境?!” 问及是否考虑与农安继续合作,杨新宇董事长沉默了,半响,才道:“我们还是希望继续合作,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我们现在正全力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一些证据,准备走行政复议。” 令人不安的是,无论行政复议的结果如何,以农安广电局的财政状况,400 多可不是一年半载还得上的,新宇集团和自然人须耐心等待;至于能否“继续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农安广电局新任局长的态度,新宇的合作诚意未必会得到珍惜。美好的愿望总不是失望的对手。红火热烈的招商引资落得这样令人心寒的结果,有关方面应该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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